新三板实务|新三板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操作之二

2016-06-28
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简述并购重组业务的操作方法: 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何时应当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达到权益披露要求的,是否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投资者通过股票发行进行挂牌公司收购的,是否属于协议收购?是否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关于协议收购过渡期的相关规定? 4、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仅因其他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而被动成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是否需要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