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实务|2016最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旧规则之比较
2016-02-21
如下情况需提交法律意见书:
1、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 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
2、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
3、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 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
4、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
5、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 人;
6、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 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 重大事项的.